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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满屋11月26日 这是一篇好文,相当的好!
11月15日 Zu speichenbasis = CDS spread - cash spread 这里的cash spread 或可称为cash bond spread ,就是我说的S (bond) ,而S (bond)= R(bond) – R(f),这是债券利差cash bond spread的基本定义。 根据buy bond + buy CDS = buy risk-free bond这一无套利等式 我们可以推出CDS Spread = R(bond) – R(f), 而S (bond)= R(bond) – R(f), 则根据上述两式可知CDS Spread 应= S (bond),而这一等式是在无套利情况下成立的 再回到basis的定义basis = CDS spread - cash spread,若 CDS spread = cash spread,也就是basis=0,也就是说basis=0是无套利的理想情况。 但往往basis不等于0,就出现了basis为正或为负的情况,就出现了套利。 ========================================================== 接着,书中讲到CDS spread - cash spread的差(difference)就是融资成本COF,也就是repo rate 为什么呢? 因为在上面的推导buy bond + buy CDS = buy risk-free bond中,buy bond假设是我用自有资金来购买债券, 而在实际中,更普遍的情况是,你手里没有钱,需要借钱来购买债券,去哪儿借钱呢?就是去回购市场repo market, 而回购市场的利率就是repo rate,所以我的融资成本就是repo rate。 以上是解释为什么我的融资成本就是repo,下面解释为什么CDS spread - cash spread的差(difference)就是repo rate 假设现在市场回购利率是1%,某债券收益率5%,这种债券的CDS是3%,那么你会如何做呢? 假设: 1、回购市场借钱你付出repo rate 1%,然后拿钱买债券你获得收益R(bond)5%,那么你的收支则是:R(bond)-repo rate=5-1=4% 2、你买好债券以后,去买CDS,这时付出CDS spread 3% 比较1、2,你会发现你是不是净赚了4-3=1%,于是就出现了套利。 那么我在上式是用5-1=4%与3%做比较, 我其实也可以进行下等式变换,用3%-5%=-2%与1%比较,那么是不是左面就是basis的定义,右面就是repo rate呢? 那么也就是说无套利情况下,basis应=repo rate,而如果basis(the difference between these two spreads)和repo 不等,就出现了各种套利可能。 ====================================== repo market的机制说的简单些,就是我拿手里的东西给你做抵押,然后你借给我钱;同时约定未来某个时间,我还给你本金+利息,然后你把债券还我。 那么当时发生的事情就如你所说,ABX的underlying都是次贷,通过ABX的下跌,人们意识到次贷比如CDO这些东西出现了问题,但是人们不知道到底有多严重,因为CDO定价不透明,就更担心,就想去买更多CDS,CDS需求上来了,说明他的underlying更危险,于是ABX下跌的更厉害,导致杀跌。 而此时在repo market上,很多机构都是拿CDO这种东西去融资,那么现在repo 市场的放贷者看到ABX下跌这么厉害,他就不愿意接受CDO作为抵押,因为一旦对方违约,不还钱了,放贷者手里拿着CDO卖都卖不出去,而且那个东西还在不断贬值。所以,就导致无人愿意接受CDO作为抵押放贷,这有两个影响,一造成CDO,ABX市场的进一步恐慌,二,那些手里持有大量的CDO的人,无法在repo市场上获得融资,资金链断裂,缺少流动性。而从整个市场来看,由于repo市场上造成了恐慌,无人愿意借贷,repo市场交易量迅速减少,导致整个市场,缺少了流动性,最终导致了一场流动性危机,这也就是这篇文章的主旨。 而breakdown i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repo market and the ABX indices 之间的关系被打破,从理论上是一种无套利的关系也就是上述等式的关系被打破,而从市场上来看,也就是一种融资,买债,买CDS这些金融行为的关系被打破,而在人们进行各种金融活动过程中,本质上就是一种创造流动性的过程,如果人们什么都不干了,市场也就没有了流动性,所以也就产生了流动性危机。 10月16日 中国足球有救了!10月12日,习近平在参观德国拜耳集团公司时表示,自己很喜欢足球,并指出中国有一流的球迷和全世界可观的足球市场,但目前水平比较低,希望可以迎头赶上。他说:“举办完奥运会之后,中国下了一个决心,既然我们其他的运动可以拿到金牌,那么足球啊,一定要下决心搞上去,但是这个时间会很长。”
领导说话不好si hong?? 9月13日 阿森纳,今夜我为你骄傲!阿德巴约,阿森纳培养你成名,才有今天的成绩,何来挑衅示威?
给范佩西那一脚,对阿森纳球迷那一喊,也断了你和阿森纳的情。
走吧,当你羽翼丰满之时,你当然也无需回到阿森纳。
只是提醒你,别当阿内尔卡,
他30岁的时候才明白了做人的道理,
才明白有些东西比钱、比名更重要。
我很欣赏宋那记挺身而出、打抱不平的飞铲,
但我更钦佩阿森纳在被挑衅、被激怒、大比分落后
表现出来的冷静、稳重、坚毅,
这才是强队的风范!这才是一只伟大的队伍的底蕴!
阿森纳,今夜我为你骄傲!
8月31日 足球的盛宴看了几场比赛 英超四强,除了切尔西,目前看来都有些弱点 切尔西夺冠概率最大,阵容稳定、安胖子战术得当、以及德罗巴和埃辛,没有此二人切尔西就不是超一流。 利物浦夺冠概率最低,后防线丢球过多,需要解决阿隆索走后的腰的问题,而前锋线只有托雷斯堪称一流,沃诺宁、巴贝尔、库伊特一流半都勉强 曼联,C罗离开、斯科尔斯吉格斯老矣,全队似乎只有个鲁尼,弗莱切卡里克都是工兵型,中场缺乏创造力,瓦伦西亚尚显稚嫩,纳尼没有c罗当年勇。 阿森纳,阿德巴约的离开没有想到,虽然不是很喜欢他,但是作为一个小号的魔兽中,攻坚战是必备之人,阿沙文很勇,小法的缺席对整队影响很大, 如果小法、纳斯里、席尔瓦能及时伤愈,阿森纳还是很有希望的 英超排名预测下 切尔西 阿森纳 曼联 利物浦 国米4比0AC,预料之外,也是情理之中 这些年AC就在走下坡路,也是意大利足球没落的一个标志,比如加图索,这种有勇无谋之人能长期占据AC和意大利一个位置,就能说明问题 而AC居然买了亨特拉尔,何其没有眼光,AC要想重塑豪门,就不应该买这种二流前锋 国米买了斯奈德应该说还是很有眼光的,我并不是很看好埃托奥在意甲的前途,看句玩笑话,国米不适合黑人球员,那黝黑的面孔在深蓝的队服中看都看不见了,唉 皇马,到目前为止依然是球星的堆砌,这就是我一直不喜欢皇马的原因,打弱队球星的个人能力和灵光一现会决定比赛,打强队就未必好用。 拜仁买了罗本,我不是很喜欢罗本,太独,但罗本的技术在德甲配上里贝里确实可以一统江湖,但我预计罗本可能只能踢上10轮左右,为何?罗本因盘带过多,被德甲的壮汉们铲伤。 纵观09-10赛季,还是维持之前观点,得魔兽者得天下,各国联赛的顶级球队球员能力、整体战术相差并不是很大, 打破僵局、攻城拔寨必须配备德罗巴这样不讲理的强悍人物,可惜放眼足坛,德罗巴式的强力中锋只有一个。 唯一有能和魔兽抗衡的就是巴萨这样技术、配合已臻化境的队伍,这就好比天罡北斗阵,要想发挥威力,必须找7个功力相若又配合默契的人。 最希望看到的欧冠决赛:巴萨-阿森纳,不过实际上最可能出现的是巴萨-切尔西。 JUST,ENJOY IT!
8月18日 我爱记歌词有感一人被伊拉PK掉
感触很深
一个外国人唱中国歌
能唱到这个程度
确实不容易
丁的点评很到位
要唱好中国歌你得理解中国的文化
不认识中国字 不了解中国的文化
如何能唱出内敛 含蓄 婉约的情感
我不知道为什么那些大众评委为什么会选伊拉
我觉得很可悲
中国人骨子里的自卑
体现为对老外的宽容
对自己的人苛责
真的
如果在德国
德国人选一万遍
也会把伊拉选掉
因为德国人确实能做到对所有人一视同仁
评判的标准就是唱的好坏
不管你本国人外国人
既然是比赛
就没有理由考虑唱歌以外的东西
很可悲
一人,可能确实给人很大的争议
尤其是最后那句天亮了,我还是不是你的女人
确实让人麻麻的
但是不可否认他演绎的相当完美
这不是选掉他的理由
居然一开始7比0
靠
我真无语
我真无奈
伊拉,早就该离开这个舞台
她留在台上
做国人的领唱
是中国人的悲哀
因为她只不过是个老外
会唱几首中国歌
仅此而已
6月13日 C罗、卡卡到皇马俺最烦躁的几个队尤文、国米、AC米兰、皇马,排名有先后 俺最喜欢的几个队巴萨、阿森纳、曼联、利物浦,排名也有先后 提到尤文,俺是:CAO! 提到国米,俺是:KAO! 提到AC,俺是:切! 提到皇马,俺是:咳! 提到巴萨,俺是:哇! 提到阿森纳,俺是:啊! 提到曼联,俺是:嗯! 提到利物浦,俺是:唔! 好了,这就很清楚了 卡卡从“切”到“咳”,还不错,有进步了,因为他在AC早晚要“KAO”或“CAO”, 因为AC已经不是当年的AC了,AC迷对现在AC的执着,是来源于对AC过去的梦想和崇拜, 可是睁开眼睛仔细看看,现在的AC已经落伍了,没有了当年的风骨,这就好比大连依然叫大连,但却不是以前的那个大连队。 我欣赏卡卡的忠诚,但是就个人前途而言,离开意甲是对的,可惜也只去了皇马。 C罗从“嗯”到“咳”,俺,“唉!”06世界杯C罗假摔被世人指责的时候,俺依然坚定的看好他, 他会成为世界上最耀眼的球星,可是现在,俺相信这也将是他从巅峰往下走的开始,因为最适合他的队伍还是曼联, 他是个野小子,他虽然是葡萄牙人,但是看他相貌显然是祖上有伊斯兰血统,也就是摩洛哥、土耳其小痞子的基因。 他这样的人,必须有老爵爷这样的长者对其加以管教,必须有老爵爷这样的战术大师对其加以合理安排,他才能走在向上的道路上。 而今,他如一脱缰的野马,没有人能管得了他了,他的天赋不足以使他能长久保持世界No.1的位置,所以,老弗这笔买卖绝对划算。 关于皇马,其实很多时候我很喜欢皇马球员个体,比如菲戈,齐达内,劳尔,卡卡,斯奈德,范德法特, 但是我却很讨厌这支队伍,因为他们几乎不培养人,就是个有钱的暴发户,谁好买谁,谁贵买谁,不管战术,不管打法,不管风格, 把最好的球员堆砌在一起,那就是最好的球队?银河战舰在我看来,那就是个笑话,很大很大的笑话。不过现在,我倒还是挺看好皇马的, 毕竟C罗,卡卡,如果再把前场搅屎棍里贝里弄来,组成前场的话,风格还是较为一致的,打造一下的话还有前途。不过,要是罗本和C罗齐上的话, 如果不提前布置好战术,打弱队没问题,打强队也是个废废。 反观巴萨、阿森纳、曼联,从根里就是一个战术、球员风格极其统一而且相匹配的队伍,尤其是巴萨,在引进亨利之后,全队的球员风格, 战术做到了高度统一。所以,我继续看好西班牙队,巴萨的骨,补充进小法,风格与巴萨完全一致,托雷斯、比利亚类亨利式前锋,依然可以笑傲足坛好几年。 5月27日 决战前夜巴萨和曼联是我最喜欢的两只队伍
能在欧冠决赛相遇本身就是一种美
不在意谁胜谁负
而是感受足球的快乐
巴萨是最艺术、最唯美的队伍
他的中前场的美感发挥到了极致
我相信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
我爱这只队伍
但是可能夺冠的却是曼联
曼联是大开大阖的队伍
技术出众还有力量
是踢法非常实用的队伍
当华丽碰到开阖
也许就如剑宗碰到气宗?
anyway,无论谁
走上顶峰
都是我所乐意的
没有比这更完美的比赛了
在这样的时间,在这样的比赛
那是球迷
一生中难得的幸福
4月26日 最没水平的两教练重庆的解说员一直在说,重庆没有信心,队员要树立信心
我看最没信心就是这两解说员
重庆打得多好,非说重庆不行
大连那个SB样,非说大连大气,胸有成竹,傻吗?
大连两个边后卫,就是大漏勺
会不会看球?大连就是个要啥没啥的队
要技术没技术,要拼抢没拼抢,要战术没战术
徐弘,当球员还行,当教练不行
另外一个就是贾秀全,他教给了申花拼抢
但是战术实在太差,真的,没什么水平
一把好牌打成这样,踢球全靠蒙。
真的,全靠蒙。
大连和申花,被主教练拖累的两个队!
4月7日 开心与伤心开心
其实我一直看不上申花,踢的JJWW,软了吧唧的
纵观申花足球史上,也就范志毅和吴承瑛是个男人,谢晖算半个
但是今天申花赢了水原却着实让我感动
以前是韩国人逼我们,今天是我们全场逼的韩国人手忙脚乱
中场于涛、王洪亮的一次次铲球,终于让人看到了血性,看到了一支像男人踢球的队伍
踢的是有勇有谋,既有凶狠的铲断又有轻巧的一撮
还有那些可爱的球迷,有模有样的
真的很感动,完胜一次韩国人容易吗?
李玮峰经历了球霸、退赛等一系列风波,今天的表现终于是个真正的男人了
表现出了一个职业球员的素质,进球、鞠躬,有点意思,可惜来的太晚
申花目前的不足之处是,后防依然很脆弱,那个杨科虽然进球,但是问题依然很大
前腰拿住球,然后硬打两边,问题就很大。
ANYWAY,祝贺申花!下次大连队来,我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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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心
阿桑去世了! 34岁。
生命易碎
第一次听阿桑,就被她纯净、略带沙哑、有些沧桑却甘之如饴的嗓音吸引
于是我会急急地把阿桑的歌都下来倾听
寂寞在唱歌,是她自己的心事,每听到这首歌,就想起了许美静
一直很安静,没玩过仙剑,却知道灵儿的故事,“明明是三个人的电影,我却始终不能有姓名”,这份忧伤无以言表
叶子、温柔的慈悲、如果爱你只有这一次、受了点伤首首都是忧伤的行板
有的时候会觉得阿桑的歌声有些太悲苦了
那么难受
那么不忍心
阿桑,感谢你的歌声,希望在天堂里的你,开心! 3月28日 全雨根和安贞焕-这就是中韩足球的差距大连的全雨根就是以前的扬戈,内梅,金斯,佩莱
有了他,大连提高了一个档次
安贞焕依然如此
全和安都32、33了,确还是大连的关键人物
再看看中国足坛的关键人物
这就是中韩足球的差距
我腻 3月23日 实德和团长1、大连踢得真臭,9年没看甲A,第一次看就看了个1比4。
徐弘说,我们没有后卫,那谁卖了季铭义?为什么留不住冯潇霆?大连什么时候缺过好后卫?
我无意批评20号左后卫,他还很年轻,可是那是个很薄弱的环节,会被所有人瞄着打。
朱挺踢了这么多年,没有进步,还是拿着球,低头往前冲,说好听点的,是罗本型的,
可是罗本类的球员就算再能突破,能一人过十人,毕竟还是要被现代足球淘汰的。
10年前我们还有特色鲜明的一高一快,现在球到了前场,就不知该怎么打了,
即使我们有中前场的优势,也无法化成胜势,现代足球需要一个好的前腰,大连没有。
唯一的收获就是10号韩国外援,有了他,大连在中超里面能排在3-6吧,没有他大连就还是个烂队。
伤心,以前都是和哥们儿讨论赢几个,现在....
天津确实踢得不错,4比1是正常的。
2、团长看完了,终于,终于JJWW完了,终于墨迹完了。
我知道导演要表现什么,要表现一群小人物,一群小人物的心理路程,每个人都是很真实的,这里没有完人,没有英雄。
龙文章经常很猥琐,烦啦一般都很自私,迷龙时常耍无赖,导演要表现这些真实的性格。
不像士兵里面,有史今,袁朗,这样的完人,暖暖的,有阳光,充满理想。
这点我觉得导演做到了,演员演到了,我也看到了,也觉得很不错。
里面的演员都演的不错,也都很喜欢。
但是,这个片子应该就拍30集吧,生拉硬拽的演到了43集,叽叽歪歪,墨磨叽叽的,
太多的废话,太多的无厘头,说的话莫名其妙,就是为了拉长度。
可能士兵没赚钱,要从团长把钱赚回来吧。
我挺喜欢阿译的,一个典型的上海小男人,想吃猪肉炖粉条,会把自己的奖章一一排在胸前,在阵地前高呼日本人十三点,
自己带着几个人冲进树堡和他的兄弟们会合,最后变成勇敢的阿译。
我挺喜欢小醉,她的心是那么纯洁。
我每次温习士兵突击的时候每集都看,以后我再看团长的时候,我肯定是要拖着看了。
5月10日 大连足球,我为你哭泣!无语了,因为出离愤怒,反而现在颇为平静。
曾几何时,大连足球是我们的骄傲,是我们的信仰。
而现在,
大连足球被人指着鼻子骂,
没错,我们夺冠是因为我们打假球,我们搞派系。
大连足球精英被人大甩卖,
看看那些漂泊的大连人,那些正值当打的大连人啊!
比赛可以输,
但是我曾经深以为傲、深深热爱的大连足球啊,
你输掉了大连足球的尊严,
你输掉了大连足球的荣誉,
你失去了球迷的信任,
你伤了球迷的心,
大连足球,今夜我为你而哭泣!!!
徐明,一个充满铜臭的土胖子,在你手里,大连足球终于毁了。
你是大连人吗?
你是男人吗?
你是人吗?
不仁不义不忠不孝!
大连足球在你手里仅仅是你赚钱的工具,
你任意挥霍、任意践踏,
几年了,八冠王的主场依然是那片菜地, 流落他乡的大连人,含着眼泪,憋着劲打大连队。
实德叫作海昌了是吧?准备套现走人了是吧?临走之前卖人最后再赚一笔是吧?
你根本对足球就没有热情,
你根本对足球就没有感情,
你根本对就没有大连足球的荣誉感,
你根本就不配称自己是大连人,
你根本就是一只带着金丝眼镜、满脑子大粪、冷酷无情、阴险奸诈、浑身冒油的蠢猪!
你是大连足球的罪人!
你必将被钉在大连足球的耻辱柱上,被万千大连球迷唾弃!
滚吧,越远越好!
你这个垃圾!
4月21日 命题作文:意料之外这是我一个教高中语文的朋友出的一个命题作文 题目:意料之外,
然后下面是学生的作文,有反应的请留名,此作文绝对真实。
长相 我的小时候到底长的是啥样呢?是英俊潇洒、玉树临风,还是天真可爱、与众不同呢? 带着一大堆的疑惑和两大堆的期望,我开始找起幼儿时的照片,找着找着找到了一张当时过于自恋的我的“样貌解说词”。上面写到:“我们村里有个古老的传说,百年之内会出一个绝世帅哥。大家却在纷纷议论私下琢磨着。不知哪家的祖坟冒青烟,谁的祖上积了德。突然一道红光闪过天地,随着一阵乱抖,云彩拼成一个大大的帅字掉在我家门口。我原本不知道怎样叫做帅,直到有一天我受到夸奖满心都欢喜。我5岁参加选美就得了第一,从那天开始,我家的媒婆多得像蚂蚁。每当我出门总有女孩尖叫晕倒在地,我帅得妨碍了交通,只好出门戴面具,我跟如花说我不帅挨了一巴掌,她哭着喊着说你这人怎么那么爱撒谎。我跟小芳说我不帅中了一招一阳指,她说你这人什么都好就是有点不老实。我们村里我最拽,横的螃蟹竖的王八,横竖没有我拽。我们村里我最帅,帅出了风格帅出了水平帅遍了E时代!2003年9月3日笔。” 看到这一段精彩的解说词,我的信心瞬间暴增。我洋洋得意的找着照片,终于,我找到了,我一狠心,翻开照片集,我顿时傻了眼,眼镜差点跌破!我咋长得这副熊样,我一用力,把照片集给丢了好几米远,气嘟嘟地跑到房间,拿起枕头一阵狂呕,从原本自信心超强的自恋狂摇身一变成了一个孤僻的“自厌狂”。 9月29日 于细微中看余秋雨(转自黄惟群先生)于细微中看余秋雨 ―――读《借我一生》 黄惟群 一 余秋雨的才气不用否认。他胸拥雄兵,潇洒自若、文字组合风流飘逸得如入无人之境。他不仅拥有才气还拥有释放才气的高超能力。他的才气和释放能力完全可以供他为自己雕一尊不差的塑像,问题是,一个过于欣赏自己才能的人往往因如鱼得水游刃有余进一步发展而为画蛇添足弄巧成拙。他是个把自己看得过重的人。他对自己的看重超过对文学艺术的看重,把应该用于文学艺术的聪明才智,过多地用于个人形象的演说。他过于相信自己手中的那支笔,相信笔中的水份足够他任意挥洒,相信自己拥有让世人和闪光灯全都疯狂的能力。很多人都这样相信、以为、希望,但最终都兑现不了。因为他们的渴望中疏漏了个人素质在文学创作中的重要性,仅仅因为渴望而一厢情愿地将自己放到了他们的内在潜质决定永远达不到的层面。 二 读余秋雨的文章,不管看到看不到,耳中似乎总能听到那么一声“啊――”,或悠长,或悠扬,发挥顺利得意时还能在空中打几个折,一声声,声声不绝。这声“啊”充斥在文字语句中、充斥在段落中、像“贝斯”一样充斥在整篇文章中,甚至还充斥在他仅仅用来换口气的标点符号中。 “啊”是心中情感胀得太满、满到不能再满时的一种释放、一种适当必要的流泻。它有一定的诗歌属性,却不仅诗歌需要它,散文、小说也需要。但是,“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恶已”。万事不能过量,得有适度。适度中存在一门很大的分寸感把握的学问。分寸感与准确性把握的好坏,是鉴别一个作家优劣的绝对权威的尺度(哪怕你再先锋再变形)。没有变化地反复运用同一种(啊)语气,一方面显得单调贫乏制造审美疲劳,另一方面,语气内容配备不当、尤其是内容不够而语气过火,不可避免地会给人一种矫情、肉麻、装腔作势(至少是虚张声势)的感觉。 过往文章中,余秋雨这声“啊”较明确、较响亮、几乎不掩不盖,痛苦了、感伤了、开怀豪情了、满意自己的语言效果了……总之,在他有点情绪、感觉抓到些什么时,都会那么“啊”一声,释放流泻一下。应该说,他的“啊”经常用得不错,尤其第一、二次“听”到,有感染力、诱惑力、也打动人。但严格地说,他是个不怎么懂得节制懂得见好就收的人,他全然不知那一声声“啊”的频繁出现,是有足够理由让人警惕、怀疑、甚至反感的。“信言不美,美言不信”。一个真正实力雄厚的有底气的作家,本身应该具有作为人的真实性和作为作家的多姿多彩的丰满情感,完全可以凭底气和实力写作,凭真情实感写作,不需无时不刻地运用语气助词的推波助澜。尽管谁都知道,“啊”所固有的荡气回肠的效果最适合用来迷醉读者,特别是迷醉对情感有所期待与向往的读者。 《借我一生》(《收获》2004年第四期)是自传。自传体需要的是实实在在的思想、感情和经历。《借我一生》中,这声“啊”不明确不张扬了,听不到了。但是,不过是“似乎”。最多两天,放下书后绝对不过三天,“她”又来了,非常顽强。可以这样说,这声“啊”早已潜在于余秋雨先生的观察方法、思维方法、表达方法中,和他的写作目的紧紧纠缠一起;这声“啊”其实不知不觉中早已成了他的呼吸,溶化在了他的血液里。 “五四”以来,我们前辈们在散文领域中重视强调的是个性化,余秋雨九十年代以来的最大“贡献”,就是把戏剧式的呼喊带入了散文领域,用奶油和油彩将个性化演变成了动作表情丰富夸张的戏剧化演出,成为中国文坛的一大风景。 三 对于文革,余秋雨是整场运动起头至尾的亲身经历者。 《借我一生》中“一物一物”章之七(《收获》2004年第四期162页),余秋雨对红卫兵和工人阶级在文革中的作用作了一段分析。今天,当人们把文革的罪恶全都推到四人帮、红卫兵身上时,他提出,文革中,红卫兵起到的作用其实不过一二年, 十年之所以是十年,必须还有八九年的磨难,那怎么能假装看不 到那一把把地搁置了那么久的权力之椅,椅子上坐着的那些看起 来憨厚朴实的劳动者身躯? 不仅这段,整个第七节写得都很漂亮,尖锐、大胆、独到、深刻、,发人深省。他不仅用了他的经历和眼光还用了正义感。 不久前,悼念二战亡灵时,德国一位年青学者痛心疾首地提出:这场战争的罪恶难道是希特勒一人承担得了的?整个德国当时不也疯狂?德意志民族的灵魂中到底存有怎样一个可怕的恶魔?! 文革十年,是值得我们整民族深刻反省的。 余秋雨真该用他的才气、经历、正义感,认认真真写一本关于文革的书。他完全有能力将这书写出色,写得面目一新、发聋振聩,让所有愿意回避事实的人都无法回避。 写军垦农场生活,余秋雨笔下出现一个因政治诬陷所逼投河自杀的女同学。那一幕,他将那个时代的荒唐与残酷写出来了,将同学们心中无言的悲哀、沉默的愤懑也写出来了。 军医让所有男生离开十米,留下四个女生给死者换衣, 我们立刻转过身去,离开几步,站住。女同学并不是留下四个,而是 一个都没有走。 她们自动地围成了一个圈,组成了一堵围墙,护卫着自己的伙伴在岸 草间、月光 下,最后一次更衣。 当军医要选四名男生摇船把尸体送去县城时: 几乎所有男生都拥到了河边,听候军医挑选。 载着尸体的船走了。 岸上的男女同学都挤在河边跟着船跑。 (这里的“跑”有点夸张,应是“走”。不自禁的“走”。) 整个过程,没有半点杂音。 文字简洁、朴素,实在,没有“虚头”,但是,非常到位。这样的文字是可以用心去体会的,这样的文字其中有足够的内在的“力”。 这里可以看到,余秋雨的文章中,当事情与人物离他远一些,或说当他不是迎上去而是往后退一步时,他是能够准确运用他的观察和描述的;那时的他,不仅在用头脑与才能写作,还用了他的心。 如果说,政治家只要用头脑就已足够,那么文学家则不仅要用头脑还要用心。 四 然而,他终究是他。不管作为作家还是人,根本上来说,谁都不能改变谁,谁都不是轻易可被改变的。 余秋雨的感性不如他的理性。 作为理性的旁观者,他的目光可以清晰、头脑可以冷静,见解可以独到,但作为感性的旁观者,尽管置事身外的单纯给他的才情开辟了一条宽阔大道,他的拿捏把握还是欠火候的。即使以上那段作为局外人的他写得颇为出色的文字,他还是难以控制、习以为性地显露了他不可取的写作乃至性格特点。 女同学们显然是从她的行李里找出了一套最合身、也最有点上海 派头的衣服,衬托出了青年女性的自然身材,把周围的女同学们 都比得暗无光。 “上海派头”,这是那些皮鞋擦得锃亮、裤子烫得笔挺、头发抹得亮光光、整天脚颠颠头晃晃的上海小年青嘴中进进出出的炫耀用语。 简直不敢相信,这样的时分,他能用出这样的词。 一个该沉下去的笔调扬了起来。 他似乎是个可以不问时间地点场合不问青红皂白地用扬起的笔调写任何一个人任何一件事的作家,是个笔调永远沉不下去、时刻都想张扬、都在流露一股股一丝丝轻浮气的作家。 并不是周围的女同学长得不好,而是她们全都穿着宽大而又破旧的 劳动装,已经穿得很久很久。 应该投到死者身上的目光,被他投到了她人身上。不错,他想用她们来衬托死者。如果仅是这样倒也罢了。但他实在不是一个见好就收的作家,不是一个文字上、观察叙说上懂得精炼、准确,懂得排除不必要水分的作家。他太欣赏自己,太愿意显示自己的聪明与才情,也太怂恿信任自己随风而飘任意妄为的联想才能。 我想,刚才女同学们把这套衣服给她穿上的时候一定惊讶莫名,惊 讶这套普通的衣服为什么在这里突然变成了稀世盛装。 如此一想,我又觉得,她们惊讶的时间还应提前,提前到这位投水 女学生的衣服刚被剥除的那一刻。 这不是一个适合东张西望、胡思乱想的时刻,更不是一个适合联想女性(而且是个死者)“衣服刚被剥除的那一刻”的时刻――且不说“剥除”两字用得多粗俗,多失分寸!。 一个作家、尤其是一个优秀作家,除了具备必须具备的准确用词的基本能力,更重要的是具备一种能使笔墨“放”得开、“收”得拢,“扬”得起、“沉”得下的本事。没人可以例外。这里,余秋雨先生不仅暴露了他在词汇运用上的不慎,更显示的是他作为作家的“收不拢”、“沉不下”、思想都集中不了的特性。 心有旁骛。不能不说这是个难以纯净,心里总是装有旁骛的人。 五 “煽情”这个字本身并不具有批评价值。“煽情“也是一种本事,需要才气,是文学创作手段中的一种,还是读者和作者都需要的情感流通的方法中不可或缺的一种。我们这个民族在经历了太多的磨难后,一方面格外渴望情感,一方面却难以否认地患有集体性的情感萎缩麻木症,对“情”有种格外的戒备心理。余秋雨笔下的“情”之所以遭受读者、尤其是知识分子读者的排斥,并不是“煽情”的本身内容,而是他的煽动总出现在他所铺垫的“情”还没达到需要煽动的时候。除此,他的“煽动”还有个让人不能照单全收的理由,那就是不彻底,或说彻底不了。动作、表情都有了、声音也够响了,但火苗还没真正燃起,刚煽几下,他又走了,忙别的去了。读他的作品,在点和面上,往往会感到一次次的“情”的撩拨,但当你意欲跟踪深入下去,没了,就这些了,你无法感到块或圆,得不到块或圆的厚度、丰腴感所能带给你的满足,而因为跟踪,你会看到他忙着赶去看的另一朵花及看这另一朵花的用心。 《借我一生》中有个形象应说是可亲可敬的,那就是作者的叔叔。凭着亲情、凭着对叔叔的了解、凭着作者自己及一家受过叔叔的恩情,他完全可以真实准确地写出叔叔,写出真情来,用真情、用真实准确的形象更深地打动读者。但是,余秋雨的思路不是这样的,他的思路永远不会是这样。 还没完成叔叔形象的丰满塑造,他的注意里已移去到了叔叔之死的意义的拔高上。为这拔高,他要将叔叔之死与严凤英之死“挂钩”。但严凤英还在“很远很远处”。为这一远处,他费尽周折不辞辛劳,先将安徽蚌埠工作的叔叔,和安徽太湖一个不相识的同龄人“搭”起来。“搭”的理由是同龄人同在安徽。说了这同龄人的很多事,尤其说了这个同龄人的女儿的好多事后,卖了很大关子,说完所想说的,他才告诉大家,这个和叔叔同在安徽的同龄人是他的岳父。知道了岳父,岳父的女儿是谁应该不用费神。但于他,这个“幼小女儿”是他曲线战术的根本对像,非得用他余秋雨的专用口气隆重推出――“她,就是我的妻子马兰”――气派不能说不大。接下去,不怕喧宾夺主,不怕宣传推广之嫌,开始“倔强”地不遗余力地大张旗鼓的“我的妻子马兰”的介绍。 严凤英也还只是个名誉主角,是借马兰的光顺便“带”出来的。“带”的方法也有意思:(我的妻子)马兰拍过那部使“全国观众投入程度”达到“万人空巷”的电视剧《严凤英》;(我的妻子马兰)是得了《飞天奖》和《金鹰奖》的最佳女主角。 也算是“绝”。 可终点还没到。“终点”毕竟要将叔叔和严凤英“搭”起来。怎么“搭”?―― 我叔叔与严凤英只有一岁之差,而且在差不多的时间自杀于同一省份。 叔叔不在文化界,却同样为艺术而死,为《红楼梦》而死。 “一岁之差”、“差不多时间”、“同一省份”……实在很难想出还有怎样的连接理由比这更妙更牵强。 项庄舞剑。只能这样说。 人的思维可以从纷乱中提炼出相似性并从相似性中得出统一性的结论。叔叔之死含义的升华,是余秋雨惯性思维的一种习惯旋转,这一旋转的真正的、重要目的是“我的妻子马兰”,这点应该是谁都可以看清的。 他从上海出差去苏州,买的却是到广州的票,到了广州不算,还去了青藏高原,仰望一番喜马拉雅山后,又到内蒙草原喝了碗奶茶骑了阵马,再去看看鸭绿江的水,然后才起身上开往苏州的车。 其实,他的妻子马兰应该有足够东西可让他写,他完全可以正大光明地安下心来认真仔细地写,他是有才气的,只要不在写马兰的文章中出现他自己,他一定能写好,完全不用现在这样老给人一种“假公济私”、逮到机会就想“伸手揩油”的印象,一会来段“我的妻子马兰”,一会又来一段,即难舒畅痛快,又多少显得不够气派、不够风度、不够明智、也不够策略。再说叔叔,叔叔的伟大在于他的人格,伟大人格不是非得和名人“挂钩”才显出伟大的,如果省下些笔墨,用“搭”严凤英从而道出马兰所费去的心思踏踏实实地写叔叔,他的叔叔是足够成为一个平凡伟人而感人的形象的。 完成了一圈尽兴的全国性公费旅游后,他到底回来了。 终于,就在叔叔去世二十五周年的祭日里,(我的妻子马兰 演的)黄梅戏《红楼梦》在安徽首演,轰动全国。 读上去,马兰演《红楼梦》像是为了悼念他叔叔;而《红楼梦》则像是他叔叔写的。 所有的观众都在流泪,但只有我听到她(马兰)的潜台词: 刚烈的长辈,您听到了吗?这儿在演《红楼梦》! 即使余秋雨本人演《红楼梦》,如果他和叔叔间的情感仅只他书中所写那些,那么,因为缺少一条可以达到如此强烈感情程度的通道,读者都无法接受这般宣泄呼喊捶胸顿足般的表达方法,何况这演员还不是余秋雨,是他妻子,这妻子连他叔叔的面恐怕都没见过。 矫情、夸张本也可以妙用,但因不贴肉、不到位,缺少基础和理由,于是,就又化成了那声潜在的飘浮缭梁的戏剧性的“啊――”。 假与虚都有了,唯独没有诚意。 作家不能没有诚意,自传更不能没有。没有诚意的作家,读者怎么接近?没有诚意的自传,还有什么价值? 六 如果说,三十年前,说句和心灵妥贴相配的真话能把自己都吓一跳,那么今天,社会环境的松动与发展,对于那些曾经听惯听得麻木以至分不出真伪的假话,人们已多了分辨能力,多了本能的鄙夷与排斥;而对那些一次次带来“恐吓”的真话,在一次次掀开表面的覆盖对心灵进行反覆的小心仔细的对照与审视后,则越来越感到她们的亲切、可爱与温暖、感到她们的存在必要、感到她们与生命做伴的不可或缺的价值。 《借我一生》是自传。对自传,除了写作,读者有权更多要求看到这个作自传的人,看到这个人的真实性、立体性,这个人作为人的活生生的血肉之躯,而绝不是他用自己的笔为自己画的那张标准像、不是那张体现作者意愿的标准像的极致的无暇的美貌。世无完人,这是常识。一个优秀的人的不同之处往往在于,除了看到生活中曾经出现过的曲折、艰难、成功、辉煌,还能不避不闪地看待自己曾经踏错的脚步、不避不闪地注视自己灵魂深处曾经出现过的丑陋。这样的自传,才具分量,才动人,也才具价值,因为读者在阅读别人的同时也在对照自己。世上有千千万万数不清的不同灵魂,但作为人的灵魂,就基本点来说大同小异。 读余秋雨的《借我一生》,你会觉得自己面对的是一个实在太会说话、太能言善辨的人,这个人有一种把死都说活的本领,一种把自己说得没有丝毫缺点的本领。 读这书,越读,你越感觉这人缺少诚意、缺少真情实感,这个人的笔墨所到处的表面覆盖下几乎处处都有潜在语言。 写他的家族,笔头老爱往“高档”处靠,靠不到近的就靠远的;写他的学生时代,从不忘勾勒几笔才子形象;写文革,那就申辩解释化妆打扮,差不多字字句句均为有的放矢…… 一个长篇传记中,略见作者几点用心,大家都可理解、接受,这是人之常情;不能接受理解的是所见之处处处都是用心。开始读《借我一生》,你会对他所说的一点二点基本相信;再读,信与不信开始比例变化;待到全部读完,情况彻底变了,你已不信,对他所说的一切都已不信,就连初时曾经信过的也都一概不再信。 七 《借我一生》中,余秋雨承认曾向多人借过饭票,究竟多少人,已记不清。借的理由是什么?是穷。相信他当时确实穷。但应指出的是,当时穷人很多,不是穷人都问人借饭票的,更不是穷人借了东西就可以不还、不打算还。 还与不还,打不打算还,区别重大。光借不还、不打算还的人,是有理由让人怀疑他们“借”的动机的。生活中,这类出发点不纯的人并不少见,通常被称为“揩油”、“赚人便宜”的人,很少有人觉得他们可亲可爱可敬。 很无聊。但无聊小事中往往可以见大。 更重要的是,三十年后,直到饭票事件被公开,他才“想”起(真是不该)。想起后的做法是什么呢?是很有些“上海派头”地“摆一桌”,请当初被他借过的人中借得最多的那位吃一顿,说是“归还三十年前借过的饭票”。 这是他的诚意所能达到的极限。 他还的是钱不是情更不是歉意。 即便如此,能够想起,想起了能有还的意愿,该说也不错,不该再有过多要求;让人难以为此画上圆满句号的是,就连这顿饭他都不愿请得无声无息不明不白,还只刚刚请还一人,他便开始撰文公告天下。 这饭太像请给天下人看的。 这饭请得太像表演,太像余秋雨。 八 《借我一生》中,作者多次提到他的祖母。那是位刚强、有见地的老人。这位老人显然曾在余家受过一定尊敬,有过一定地位。 但是,68年,祖母被余家送回祖籍余姚乡下。 那年,她七十六岁。 老家无一亲人,只一间空置几十年的岌岌可危的老屋。她将在这屋里独自开始生活。 老祖母是一个人坐车回乡的。一个人。 没人送她,一个都没有。 因为“实在找不到买另一火车票的钱。” ――百试不厌的理由。 事实上那时余秋雨已有钱,他已去农场,已有每月四十多元的津贴。退一步,即使这月津贴用光,还有下月。再退一步,就算没津贴,他还有借饭票的本领(这和借钱应该相通)。上海到余姚,来回超不过十元钱。 对老祖母返乡,余秋雨有解释。他永远都会有解释。 “这个决定恰恰是祖母自己做的”; “她相信,只要经过几年努力,每个孩子都有可能七拐八弯地调 回老家,重组一个‘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农民家庭”; “这个计划实在称得上雄才大略”。 一个圆又被他画好了。画得轻易、漂亮,一如既往,画在一片诗意中,画在崇高的赞美中。 文革前的中国是个讲孝道的中国。但六六年的风暴将传统的孝道“刮”得一干二净。原本的家庭结构开始大变动。新的结构中,老人们彻底失去之前的地位,尤其那些已把第三代带大成人的老人。他们成了累赘。那时的中国,老人受忽视甚至虐待是普遍现象,最为甚者,是将他们一脚踢开、扫地出门、送回乡下老家自生自灭――一个没人性的时代。 当然,我们无权将普遍性强加于个别性,这不公平。 余家完全可能例外。 作为读者,对于书中人和事的印象,只能根据作者出现纸面的文字来形成,而对人与事的判断,一定是根据自身的生活经验与阅历的积累而成。 经验和阅历的积累告诉我们,如果祖母确实像作者说的那样,因深明大义为余家实行“雄才大略”而自返乡壤,那么,能够放她去,光这一点,也不是一般人所能做到的。做到需要狠心、需要残酷的精神。这毕竟是让一个七十六岁自生能力难以再有的老祖母在一个漫天大雪的寒冬独自一人去乡下一间雪花从房梁间飘落的老屋为余家实行不管论精力还是论能力都不该由她去实行的“雄才大略”――这无论如何说不过去。当然,人常会被迫处于一种无奈境地。假如余家当时确实处于(纸面上没有交代的)无奈,迫于形势、家境的种种,不得不咬咬牙狠狠心,自欺欺人地因是老祖母自赴刑场而感到轻松解脱责任的推卸,那么今天,回首往事,如果你还是一个正直的人,如果你还有起码良知,你会发觉三十年来你不敢触摸的这块让你感到可耻感到犯罪的心深处的“结”,以为只要不去触摸就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失,却原来,没有,根本没有,它还在,还在那里,正在用流血的眼睛看着你……那么,你应该感到的是灵魂深处的折磨带来的绞痛,你应该反省、忏悔。如果你没有反省、忏悔的勇气,那么你所能做的最后底线就是回避,继续扭过头去,不看;但无论如何,你都不该继续制造美化理论、没心没肺地再度用你用惯的那种高八度的美声唱法扬声高歌。 有人说,余秋雨心里没有一个法官。说得好。 余秋雨的心里没有一个法官,只有一个律师。 九 今天的年青一代,对于“美化”、“高调”等等一类字眼已很陌生,难以感受它们的实际用途,不会对它们产生兴趣与狂热追求。今日社会给人提供的条件不再刻薄,年轻一代对于上代人认为见不得光的想与思,不仅已有直视勇气,且已懂得享受这种直视带来的痛快、以及痛快的直视后轻装上阵的轻松愉悦感。 余秋雨以及他的同代人不同,他们活得很辛苦,他们活在自己与非己之间。那个时代作为人的可被公开的内容是模形化的、统一规格,几乎没伸缩。你是你时你得说不是,你不是你时又得说是。于是,蚊蝇滋生:装腔作势、虚情假意、圆滑习性、铁石心肠、弥天大谎、一整套练熟了的用来打动别人也打动自己的乔装手势与语气,外加一点得宠技巧,纷纷登场。 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要求。谁也不能跨越时代。 不幸的是集体性的无意识的惯性延续。 如果大胆一些,给视眼留块空地的话,一眼望去看到站在那里的应该不只余秋雨一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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